作法
- 酵母與糖溶於溫牛奶,靜置10分鐘至冒泡。麵粉、鹽與泡打粉在大碗中混合。加入酵母液、優格、油與打散的蛋。
- 手揉8分鐘或攪拌機5分鐘——麵團應軟、略黏、光滑。烤餅麵團比麵包麵團濕;忍住別加麵粉。
- 蓋上在溫暖處發酵60–90分鐘至雙倍大。壓平。分6份;搓成球,蓋上再靜置15分鐘。
- 烤箱開到最高溫(260°C+),裡面放披薩石或厚鑄鐵鍋。高溫是最接近坦都爐的替代——溫度低做出軟趴而非起泡的烤餅。
- 每個球擀成淚滴形橢圓,中央5公釐厚。撒黑種草籽輕壓。表面刷水——幫助黏在熱面上。
- 把烤餅水面朝下拍在熱石上。烤90秒——應戲劇性膨脹並斑駁焦黑。撈出豪邁刷熔化奶油,撒香菜。一邊做一邊堆疊在布下保溫。立即配咖哩上桌;烤餅烤好十分鐘內會變硬。
文化背景
烤餅技術上是波斯——「nān」在波斯語就是「麵包」——透過蒙兀兒廚房傳入次大陸。泥土坦都爐480°C的熱量從壁面輻射,麵團接觸即烤熟,產生招牌起泡;家用烤箱版可接近但無法媲美。蒜味烤餅、奶油烤餅、白沙瓦烤餅(含乾果與堅果)、肉末烤餅是餐廳時代變體。原味烤餅是旁遮普家庭主食,但只在有坦都爐時做;沒有坦都爐家庭就改吃印度薄餅。